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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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喵醬
所以我才說要不是她放棄上訴 ,
或許下一審另一位法官又有不同說法 ,
這類前後審不同觀點逆轉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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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在跑法院,不是一般人受得了這種折騰
2017年2月發生的事,現在是2019
要是我也會考慮放棄上訴,不敢冒這個風險再上訴
再耗一年時間在官司上的糾纏
萬一又遇到第二個恐龍......誰有把握會勝訴?
為什麼成大的鑑定報告比較偉大?
只是這種判決就覺得怪怪的?
法官判決認為道路設計不良為次肇因,過失責任是15%~20%
駕駛5%肇因判五個月
是否要判道路設計者15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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