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喵醬
你有看過誰的房子被縱火燒了 ,
在檢討屋主品行、檢討房子材質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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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1%AB%E6%A1%88
其實我覺得你沒有了解這種判決的精神,同樣的也會覺得不合理。
因為對方闖紅燈,周圍的駕駛人並沒有有合理的讓他車禍致死的權力。
即令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周圍的人仍有盡最大努力去避免造成意外的義務。 也因此在國外,除非是車輛靜止的情況,很少有百分之百誰對誰錯的交通事故發生。
我看你一直糾結在若是對方沒有闖紅燈就不會有車禍,打個比方說好了,今天我開車在馬路上,我並不能因為看到逆向的行駛的機車就去惡意逼她去犁田,甚至全力衝撞看能飛多高。 對方闖紅燈並不代表你可以違反交通法規。在法庭上當你無法完全證實你盡一切努力去避免車禍時,你就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