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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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爺
車禍什麼的,人受傷要求賠償時,千萬不要答應給對方分期和解,和解後要以刑逼民也麻煩。
若要分期,請他跟銀行、親朋好友分期。
別傻傻相信別人很可憐,就心軟給他分期
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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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騎車之前被計程車司機撞到
然後從出事到上法院結束也沒關心我弟傷勢
出事時警察到場後,看完就跟計程車司機說附近機車行報價看維修多少
後來對方不爽賠,還叫我家人去告他
告了之後,還靠腰說幹嗎這樣搞?然後回嗆他之前說叫我們告他,他才閉嘴
法官後來判賠,然後讓他分期
結果只給一兩期後沒給,然後去他家查封拍賣
他名下也沒啥財產,賣一些拉機而已。
然後他就沒事了
後來當初到場處理的警察有到我家
他說被對方搞倒調到其他單位
那個司機去申訴說那個警察跟那機車行有掛勾
守法的百姓遇到這種人,你還真的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