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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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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1
這麼長一大串結果都在鬼打牆。

這就很簡單啊,想爬就去爬,出事就自己承擔。
覺得制度不合理,就去湊人抗議或督促修法完善。
認為搜救不夠專業,就邀人一起組織專業的搜救團隊。

這些在現行法規內都能做到吧?別只會等著別人把路鋪好,還靠夭沒人要幫你們做,這和媽寶有什麼兩樣呢?
舊 2019-01-26, 11:16 PM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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