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dx
https://udn.com/news/story/12679/3580612
20萬太貴? 攜豬肉入境澳洲要罰920萬再關你10年
2019-01-08
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蔓延,近期「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的罰鍰逐次調高以避免有「不怕罰」的情況,只要查獲從非洲豬瘟國家攜豬肉產品入境,目前第一次就罰20萬元、第二次違規開罰100萬。只是調高的罰金數字似乎沒能讓攜帶肉品入境的情況減少,比對澳洲高達920萬元台幣的罰金,許多人感嘆台灣真的罰太輕。
網友在PTT分享一篇澳洲「特別廣播公司」的報導,裡頭指出按澳洲規定,任何入境人士不得將任何種類的動物肉製品帶入澳洲,如果攜帶肉製品入境而未申報,發現後將面臨最高42萬澳元罰款及10年有期徒刑。罰金折合為台幣約為920萬元。在新聞最後網友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最高罰900多萬還要關10年耶..會不會出手過重了啊?不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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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客要不要關,我覺得不用,這也是在浪費台灣食物,錢也不用罰了,反正他們一定不會繳,叫他在機場把支肉吃完他就可以回去了
吃完支肉馬上遣返
至於台客,明明知道,還帶支肉,肯定有收支那錢,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這種叛徒,牆頭草

要關就觀台客好了
如果支那人冥國政府不敢叫支客把支肉吃完,那下次帶支肉的支客會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