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所以認為山地管制區必須存在的人,實際上是在支持歧視原住民。

需要申請核准登山的理由,是因為要維護山地治安,保護原住民利益!
登山客不是罪犯,如何影響山上治安?你懷疑所有人都是強盜小偷?!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
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山地管制區有沒有違憲?!
要不就列入軍事管制區,要不就用國家公園名義;用山地管制區來限制,
是在開民主倒車...

名不正,言不順!
 
舊 2019-01-25, 12:29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CVincen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