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把日常生活上的潛在風險,和登山的潛在風險混為一談?
開車上路會有車禍風險,但車輛會影響生活生計,是日常生活的必須工具,很少人能夠完全不使用車輛過生活。
使用家庭電器可能會有火災風險,但也不可能會有人為了避開潛在風險而不使用家庭電器。
除非你能一個人過原始的生活,否則就必須承擔日常生活上的潛在風險,登山的潛在風險也一樣無法避免嗎?
難道不登山就會影響生活生計?
另外,將自己合理比做探堪路線先鋒的說法,這點我完全不認同,政府若有聘任登山客做探堪路線的先鋒,一旦受聘的開路先鋒出事,政府就有責任無條件投入資源援助,現在是登山客自以為是開路先鋒,然後出了事就怪政府,制度,完全不反省自己的自私心態。
喜歡冒險是個人的自由,但請別讓政府花費社會資源收拾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