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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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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我覺得...這次...還好吧....

有報地點,只是救援到了,人已掛.
總比求救,找了好幾天都還找不到人,還好一些

火災報警也會報地址啊...
你只報中山路火警....消防隊應該是不會理你....

應該規定..要報座標...救援隊才出發...
如果有個身份驗證,還能避免亂報案
至於要不要登記爬山...免了...

用個低價租用GPS+衛星電話的方案...
能登記身份,又能提供安全保障....
舊 2019-01-24, 08:10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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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