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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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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考不論有沒有前人做過, 不論有沒有外國例子, 重點是這樣子做的效益.
你看有繳保證金的才去處理 (卡在人命關天一定要去救人), 隨便列舉優點:
1. 費用, 這個很簡單就是去之前想清楚, 畢竟費用要先繳, 保證會三思而後行.
2. 有繳錢就有申請, 有申請就有說明跟彼此溝通, 要救也比較好救, 有頭緒方向.
(去之前還有專家跟你叮嚀這個好處, 其實諸多優點)
3. 不會被濫用, 就算懶得走要申請直升機下來, 錢都繳了, OK啊!
4. 這個比較黑.. 基本上就成立一個產業了, 養活眾多的相關人士, 有錢就有經濟活動!
到時候都不用政府投入了, 民間會自主成立救援團體, 有錢可賺何樂而不為!
說不定登山培訓產業也跟著起來, 硬體設備製造業, 保險業, 器材業, 欣欣向榮.
真的做到很好, 還可以開發觀光, 夠完善的話還能吸引外國人來台灣爬山.
我說的是很殘酷, 人不能一視同仁, 不能什麼人都救, 不是什麼人都值得.
這樣差異化, 人才會改善, 才會進步, 才會想要注重彼此的意見跟立場.
有些事情要在處理上要差異化, 有些事情要一視同仁, 不能什麼都只用一套觀點.
兩性婚姻一視同仁, 兩性從軍不能一視同仁, 就這麼簡單, 不懂也不要來問我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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