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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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禾
嗯~~
記憶中,這類殘障人仕須有專人陪同才能搭機,更何況已經上黑名單的人
應該是自己的陪同人員幫助他,怎會叫空姊幫拖褲、挖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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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記憶中的資料是外籍航空公司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是很nice,航空公司是不得隨便拒絕殘障人仕登機。
最常投訴航空公司是視障團體,依照美國訂的飛航安全,一旦飛機出事,必須在一定時間內疏散旅客,所以殘障人仕搭機需要有陪同人員幫忙疏散,同時一架飛機不能超過多少比例殘障人仕,避免疏散旅客超過機上耐燃材料的設計時間。
但是視障團體出遊動不動就抗議為什麼同團體要分開多班航班,為什麼上飛機不能坐在一起,這樣照顧的人就可以變少,最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妥協了,台灣籍航空公司也被迫妥協了,有沒有陪同人員也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