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alpha
我們都輸了, 因為看法對立的我們, 同處在一個島上. 只要我們分裂, 惡意之人就更容易得逞.
討論方法, 只有單純對物件本身才有意義(ex. 筷子/叉子). 面對龐大複合的問題, 其實作用不大, 也徒勞無功.


我跟你沒有看法對立.. 因為我根本沒有管台共之間的問題, 只是就最近學到的新東西分享.
起因就是要糾正團隊的一些問題讓工作更順, 意外的瞭解世界上處理問題的兩大主流模式~
結果發現意外的準確, 這是唯一真正我驗證到現在都符合分類的"二分法."

所以工作上, 論壇上, 看得到的都套用來分析, 似乎蠻準確的, 看是歸類前面, 還是後面.
我會盡快打消這個研究的熱度, 畢竟不是人人有興趣, 論壇要的是簡單的答案~

有興趣的, 我提供: 社會心理學家? (麥斯. 貝哲曼)
舊 2019-01-16, 03:10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