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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ot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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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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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不識字是濫訟的超大得利點

但是,不識字是最大的問題點嗎?

根本不是

最大的問題是現今台灣法條,對於誣告與濫訴之相對無感與無應對作為

導致一堆LaGi以之得利,反正有搞有希望,被發現亂搞也沒損失(累死法訟相關之人?SO?關我屁事 )

因此有賞無罰的制度漏洞會如何?

所以實務上,一堆LG以此為生,甚至以此發達,完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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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色.藝.無德可矣?
舊 2019-01-02, 07:4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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