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一直覺得對得起自己良心很重要(((嘆~
想起幾個月前我看到路上有個皮夾就打電話報案,只想著遺失皮夾的人肯定很緊張吧?或許。
然後我等警察來大概20分鐘,下午五點多路上正塞車(後來回想當下穿梭在車陣中其實很危險),接著警察拿我身分證填資料
我跟警察說不是你來我就可以走哦XD?警察說身分證這是必要的
我想說好吧就身分證也沒什麼,警察就清點皮夾內比較值錢的東西要給我看
皮夾內現金大概3千左右,還有身分證健保卡提款卡信用卡等等,很多卡=.=
警察再按一按手上的機器掃些資料?大概十多分鐘
我以為這樣沒事了,殊不知我已經在回家路上
警局打來要我去某某分局拿剛剛輸入的報案紀錄資料什麼的
老公說就好人做到底吧XD所以又載我折返去警局一趟
我到警局時員警還在輸入資料
邊跟我確認金額提款卡等等比較重要的證件和現金(((OS剛剛不是清點過了嗎=.=
老公在警局外乾等我半小時左右
我要走之前警察問說失主要不要打給我道謝,我說什麼都不用
只要失主順利拿回皮夾就好,結果還是打來了。
我跟老公說這樣前後一兩個小時在路上折返
汽車油錢和我們的時間就只為了別人遺失的皮夾......
我那天要離開警局前笑著跟警察說:下次看到路上的皮夾我可能不會再打電話報案了。
對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句話有更深的了解才是我當天的感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