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hoba
哦,你誤會了,原PO不是指你,是事主啦 
|
了解
不過因為你提到新聞這段敘述會引起的誤會
(不是員工被罰、而是公司會因違約被地產業主罰)
引用:
老闆娘才又發訊息道歉,但仍然希望員工「共體時艱」,
還表明員工若想罷工不上班,可能會因違約而被罰
|
我去找了一下 原貼文 ...
看起來事主文中並沒有這樣寫 (只說「有點威脅員工不能有任何的動作」) ,
應該是記者寫新聞時只用一句話帶過 ,
交代的不夠清楚、會引起讀者的誤會
PS. 10號發薪已經很慢了 , 還有20號才發薪的公司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