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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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就講過了, 如果你無意中開車違規, 被罰20萬很心服, 那是你肚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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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度量大,充分宣導過還違規,基本上就是自己的責任
都已經宣導成這樣,還不知道,就是自己不注意,完全是自身責任。
都已經傳簡訊到大家的手機了,葉大教授說沒有宣導你就信?
你怎麼不相信大家的個人經驗
不能帶國外農產品、肉製品回國是行之有年的規定
要再糾結20萬罰則嗎?新聞跟簡訊都有提到最高可以罰100萬~
自己不去聽不去了解,被罰完全剛好而已。
照你的邏輯這次20萬果然罰太輕,應該直接罰最高100萬才對,修法過後宣導都是會罰100萬。
你更應該支持讓被罰的求仁得仁
要說幾次都可以,規定在那理,宣導也很全面,自己不注意不去了解,還去違反,就是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