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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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魯米
經你這麼一說,忽然有點期待
不過....
要先說一下他的過重與否的標準在哪?
個人覺得
葉女士跟那個氣像先生一樣
根本不是真的在關心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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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讓你那麼期待,
原本覺得無聊了, 但不發言好像對不起你那麼捧場
標準喔! 例如: 罰1萬到100萬, 通常是初次罰1萬, 再犯提高罰則,
所以初次罰5萬算重了, 這樣回答不知有沒有讓你失望
你要就是論事, 不要用政治眼鏡看人
有人資訊來源比較不足, 經濟上弱勢, 在他們不利處在給它們重罰, 不公平,
葉毓蘭點出這點, 有道理,
每個人都有可能在某方面變成弱勢, 有人出來仗義直言, 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