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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pdf檔案)」向海關申報,並經 紅線檯通關:
攜帶菸、酒逾免稅規定者。(詳如下列說明二)
攜帶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詳如下列說明三)
攜帶超額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其他有洗錢之虞之物品者。(詳如下列補充說明一)
攜帶超量或管制藥品者。(詳如下列補充說明二)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詳如下列補充說明三)連結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有不隨身行李者。(詳如下列補充說明四)
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自己不申報怪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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