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ebo1210
Senior Member
 
bebo12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9
引用:
作者area51
告他強制罪,就算是警察在場沒有法官開的搜索票,能不能看你的手機我都覺得很有問題
我大學一個老師在捷運站偷拍女生,被人當場逮到居然傻傻的當場刪除照片,搞財金有一套法律常識知識是零,只能怪他待過的學校都沒法律系,好好的待真除的部會首長就這樣飛了,回學校繼續待著吧

這不是法律問題,是道德問題…也許你的老師並沒有偷拍女生,只是拿著手機拍下背影,可你都知道用「偷拍」來形容你老師的行為,也許老師並沒有犯法,但在官員檯面上的道德標準而言(私下的就不說了),已是社會難以接受,還可以回學校任職,偷笑了啦。
舊 2018-12-04, 12:14 P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bo12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