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還好
我拍過的街景也少說一兩萬張,中間也只有兩個人希望我刪除有拍到他的照片
我就是很簡單相機拿過去,給他看,一個人說拍得挺不錯的,就說那我可留著
另一個則是要求我刪除,我也是當場操作給他看,我態度溫和,他雖然一開始不太高興,最後也還是跟我說聲謝謝
街拍真的沒想像中這麼難搞,原則就如同作者寫得那樣
引用:
1. 在公共場合拍照是合法的,拍人也是合法的。對方不能硬要你刪除照片,因為會變成是妨礙你的自由。
2. 在街頭拍人的時候沒有蓄意毀謗對方的形象,名譽,人格等等就沒問題。
3. 但如果你想銷售的照片裡有人物,在台灣就必須要取得當事人同意。
4. 街頭攝影照片可以公開在網路上,但若當事人要求將照片拿掉,就要照做,否則就侵犯到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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