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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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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
不會,沒什麼你說的我明白
當時想不開
還是謝謝你的直白

引用:
作者BALA
基本上
第140天後
樓主其實已經放棄
卻催眠自己以為還在交往
650-140=510天
整整510天沒聯絡
那已經是一年半的時間了
誰還會以為你對她有興趣

烈女怕纏男
你若不纏 那就是放棄
都隔那麼久 早該另尋對象

不好意思
原諒我的直白
舊 2018-11-26, 12:3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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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13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