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基本上
第140天後
樓主其實已經放棄
卻催眠自己以為還在交往
650-140=510天
整整510天沒聯絡
那已經是一年半的時間了
誰還會以為你對她有興趣

烈女怕纏男
你若不纏 那就是放棄
都隔那麼久 早該另尋對象

不好意思
原諒我的直白
舊 2018-11-26, 10:44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