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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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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wkm
(家庭污水為什麼要處理排水溝 何況靠水肥車抽就好,為何要開挖)


你可以先參考一下這個網頁
https://www.cpami.gov.tw/%E6%9C%80%...4%EF%BC%89.html

如果你的家庭污水有辦法自行處理後,再排出。
1. 下水道法
第 20 條 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
第 29 條 主管機關對於未依規定期限,設置用戶排水設備並完成與下水道聯接使用者,除
依第 32 條規定處罰外,並得命下水道機構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下水道用戶負
擔。
第 32 條 下水道用戶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1) 不依規定期限將下水排洩於下水道者。
(2) 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經檢驗合格而聯接使用,或經檢驗不合格而不依限
期改善者。
(3) 拒絕下水道機構依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檢查或檢驗者。
(4)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依限期改善者。
工廠、礦場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經依前項第四款規定連續處罰三次而不
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報請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停業處分。
舊 2018-11-22, 12:05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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