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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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ies067
「畢竟『實質影響力』是我國法律所沒有的名詞,完全由法院為了關陳水扁創造出來。我本身並不是民進黨支持者,也不是扁迷,可是因為我有讀書,就法律的立場確實不能關阿扁。但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就是這麼硬幹了!如果要說保外就醫,這本來就是人權,要申請保外就醫也必須經過專業醫師鑑定,恐怕不是民進黨能說放就放的。馬英九身上也掛了好幾條刑事罪名,要用『實質影響力』去關的話,馬英九早就進去了,還能容他到處助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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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自己的說法前後矛盾
如果國民黨能用『實質影響力』關扁, 那馬也應該能被民進黨以『實質影響力』關進去
不用『實質影響力』關馬是民進黨比較守法?
如果這問題成立, 那應該立即釋放陳水扁, 而不是一直拖延審判
所以這些邏輯怎麼都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