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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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bben
事情過了那麼久7年了
我不覺得家屬是為了6百萬來打這個官司
時間成本不划算
請得起登山達人幫他們找兒子,收入不會太差
夫婦倆假設年收入合計200萬,全心投入、看書研究、買設備、花精神投入宣傳他們的理念
把7年時間拿去做別的事情早就賺600萬
這官司打輸了,希望不會讓他們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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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這種怪咖家屬
你居然還同情他
我對這種愛一個人爬山的人
深痛欲絕
有本事一個人爬山
就不要遇到山難要別人救
常常覺得
自己嚴以律己
卻看到有人肆意縱容自己
出事了要別人幫忙擦屁股
真不曉得家庭教育出了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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