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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被洗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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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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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
rainwens
因為這個原因
https://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880
投票日這樣我覺得很OK.
"中選會今天說,
14日零時起到24日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
,投票日當天也不能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以Line或臉書拉票,構成競、助選行為,可能遭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
這個我覺得很有問題, 範圍多廣, 什麼叫做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
譬如我說XXX看起來很像這次會當選, 聽說很多人會投他, 跟整個辦公室講, 違法?
法規要訂立讓人容易去理解, 而不是讓人覺得做任何方式都可能會違法被罰.
這叫做恐嚇.
2018-11-15, 02:24 PM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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