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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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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sclee
檢察官大費周章,卻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初犯及情節輕微,處分緩起訴
違反兵役法有這麼好康?連移送法院審理都不用,等同直接放過他
因為他是美國人

多年前看報導有過差不多的案例
被扣留在台灣的一個台裔美籍人士,小時候出境去了美國就沒有回來服兵役
也是用美國護照出入台灣

可是這個人在美國也許混得不錯,直接寫信給美國國會議員求助
議員介入跟我們政府要人
管我們什麼兵不兵役法,美國人被抓去當兵,開什麼玩笑?

重點來了,雙重國籍是我們的認知,美國政府不承認我們是國家,哪有雙不雙重的問題
最後解決方法是,僑委會給予他華僑身分,也就是所謂僑民證讓他出境


那個, 我還是必須出來發個聲.

有沒有可能本來就是可以華僑身分出入境, 只是之前一直都不給對方這個解決方法?
     
      
舊 2018-11-13, 01:2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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