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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續練)
Advance Member
 
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a09036
根據法律
你要被罰錢還是要乖乖的依照法律去走
你心中要男要女都無所謂
法律規定他(她)們有應徵的自由
那就該給她(他)們
至於老闆喜歡用誰
老闆高興就好
法律規定低於40k要標示出來
一來讓應徵者知道這間公司的行情
二來也可以讓同業知道這間公司開多少
對求職者來說這絕對是好事
但對老闆來說絕對是壞事
到底要開多少呢?
開多少關係著許多老闆的面子


老闆要面子哦?!

都在講7萬元養出的技術員比對手4萬元的還差!!!(都在比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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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18-11-11, 12:43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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