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沒有查就回文了! 對不起!
我覺得這很明顯主辦單位問題很大,
都放上場比完了才說資格不符,先不管是不是真的資格不符.
主辦單位的疏失是確認的,必須維護選手的權益.
若是主辦單位堅持主張要取消資格,政府應該要幫助選手打損害賠償官司.
全額退還報名費用,賠償食宿交通費用及精神補償金,並且選手可能奪冠,
須另外賠償總冠軍獎金及獎品等值金額,並且在官網及相關國家各大媒體
****致歉一個月.
反正國籍或陰謀論根本吵不出好處來,要搞就搞實際點,不管主辦單位想搞甚麼,
你想吃肉先分一半過來再說,我可不免費義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