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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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誰說要免費開放?
專利法就說要有補償金了。
只是這補償金要政府和 gogoro 去談。
政府覺得有強制授權的必要,
就去談個 gogoro 有「合理」利潤,
政府也不會被說是圖利廠商的價格出來啊。
結果現在政府不去做,不就說明了根本沒有強制授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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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電動機車電池站沒有市場規模化的前例可循
屬於非常創新的產業
若以報酬風險來說
風險愈大 報酬就該愈大
投資一個新型產業的風險則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合理利潤是誰說了算?
當然是GOGORO自已說了算
誰能比他更有資格說?
就算政府去談又如何?
難不成政府中還能有人比GOGORO更懂這塊?
當然是讓其他業者自行去談才更有利
如果今天我是那些不長進的機車業者,我絕對不會要政府去談
因為政府不過就是群領死薪水的公務員
這種商場競爭,商人會比政府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