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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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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vicehades
過失致死,刑法§276 最重也才兩年,頂多加個公共危險

沒幾年就出來了



我想到有一部港片,劇情略過...
當時有一個老朋友擋住利益必須死,古天樂則是開著車把他約出來見面,
就在快到的時候在車上猛灌酒,到了地點看到人...就一頭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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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10-12, 11:2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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