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utl
依法可跨雙黃線,因此出車禍違停的要負責。
很多警察亂拍照,沒拍到整個狀況的違規照片,上法院都會被法官撤銷。
|
引用:
|
作者Jo Jo Chin
有行車紀錄器舉證有可能可以申訴不罰...
|
罰不罰是一回事 ...... 往往擾民的成本消耗 . 比那幾塊錢罰金更討人厭
這只是順利申訴成功而已 . 不順利而申訴僵持呢 ?? 誰願意吞下去 ??
還有申訴要抽時間 + 往返油錢 + 行車紀錄器成本
總計成本往往比罰金要高 . 且附帶對社會與法律的不信任 <= 影響延後在未知之時
總社會成本 . 尤其是看不見的成本絕對不低 ........ 例如對社會道德秩序觀念的摧毀 . 既向下沉淪
正義有這麼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