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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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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引用:
作者sutl
依法可跨雙黃線,因此出車禍違停的要負責。

很多警察亂拍照,沒拍到整個狀況的違規照片,上法院都會被法官撤銷。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有行車紀錄器舉證有可能可以申訴不罰...


罰不罰是一回事 ...... 往往擾民的成本消耗 . 比那幾塊錢罰金更討人厭
這只是順利申訴成功而已 . 不順利而申訴僵持呢 ?? 誰願意吞下去 ??

還有申訴要抽時間 + 往返油錢 + 行車紀錄器成本
總計成本往往比罰金要高 . 且附帶對社會與法律的不信任 <= 影響延後在未知之時
總社會成本 . 尤其是看不見的成本絕對不低 ........ 例如對社會道德秩序觀念的摧毀 . 既向下沉淪

正義有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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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塊的操級粗工
舊 2018-10-08, 07:52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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