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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ex_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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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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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初就任時,未簽發執行死刑,並曾表示她是一位佛教徒,個人希望台灣未來能廢除死刑,以及死刑不是最好手段,但是立法委員吳育昇質疑若不願執行死刑就應該下台,對此羅則表示要重新過濾,確定死刑犯沒有任何救濟程序,才可以執行,並非不執行。2014年4月29日,羅瑩雪批准槍決戴文慶、杜明雄、杜明郎、劉炎國、鄧國樑等五名死刑犯,同日執行。[7]2015年6月4日,羅瑩雪批准槍決六名死刑犯,隔日執行。[8]2016年5月10號下午5時,批准槍決死刑犯鄭捷。


罪行明確的,確實可依法執行,
給我法務部長的薪水
我可以直接開槍解決犯人(但要給精神撫恤費/車馬費)
像殺雞一樣看著屍體抽動著,別有一番情趣。
舊 2018-09-03, 02:49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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