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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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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是數學問題...

他已於2015年遭認定性侵11女子.....他針對另9名被害人.....

總之共20人
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60-200年..合併30年.剛好而已

如果是館長,一人打趴20人...傷害啊...
6個月以下....累加最多10年,而且因為互毆...會更輕....

酒駕撞死人,.就第185-3條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撞死再多人也是一行為觸犯數法律,以一罪論處

李宗瑞,純粹就是他自己耍白,錄影存證
有些人.如果沒證據..搞不好就算了,影片一外流,不跳出來告,還能怎樣
有證據,檢方就辦啊...加一加...就是那麼多年....

就跟軍方虐狗案一樣,就有白癡錄影po網嘛
沒錄影,你說班長虐狗,有證人,也就只辦班長
沒證人,你說個鳥....班長跟其它人當然說沒有....
有錄影...大家一起被罰
舊 2018-08-31, 05:14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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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