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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蓋涉抄襲日文化 日正妹作家栖來光:台灣人感到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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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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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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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razynut
從某人搬出雨果的悲慘世界之前,我都不曾發言。
追究智財權的事很好。但如果某些地方觀念錯誤的話……
再重複一次,我不是說人孔蓋哦,我是說雨果。
我的觀念前面有網友寫了
「雨果(1802年2月26日-1885年5月22日)的著作權早已超過保護年限,是屬於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出版、重製,沒有問題。」
如果您看起來不是這樣,那就是您誤解我的意思了
前面那4個例子的1和2,只是用來和有爭議和明顯侵權的3和4做對比而已
2018-08-23, 12: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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