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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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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Crazynut
雨果(1802年2月26日-1885年5月22日)的著作權早已超過保護年限,是屬於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出版、重製,沒有問題。


所以說,看前面幾樓寫的內容,
可能有人昨晚還跟陳壽或羅貫中去KTV唱歌,
他們表示對阿本仔做三國電玩和影視很感冒


引用:
作者LDSKING
都說是公共財還主張個屁著作權,無限期秀下限?那就繼續不打擾

引用:
作者LDSKING
公共財還主張著作權?我笑了


這棟樓是在講水溝蓋
山口市水溝蓋...........1987年設
剝皮寮和三峽水溝蓋........2006年設
相距19年?您認為圖案該不該受智財權保障?還是算公共財?
舊 2018-08-23, 10:5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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