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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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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整體制度沒改善, 所謂該死不該死, 其實都是同一批人審出來的. 這邏輯就像"咖哩口味的大便"跟"大便口味的咖哩"一樣. 源頭沒改, 後頭要殺要關要死, 已經分不出真正是非對錯.
江國慶的案子讓我尤其有感... 哪個男生沒在廁所打過手槍? 一團在廁所垃圾桶裡的衛生紙就能讓他變女童**殺兇嫌, 你不覺得恐怖?


時代在改變,現在到處都攝影機
很多案子沒攝影機證據都很容易被推翻
簡單來說,以前不容易有客觀事證,所以屈打成招變成辦案默契
現在漸漸地連交通罰單沒有照片影片都無法開罰
以江國慶案為例,現在公園一堆攝影機,人員出入時間不同很容易就變反證

重點在於司法人員的制度,不要收賄不要為了省事亂判
政府也要補充好足夠多的司法人員,不要讓法官為了在期限內處理完案件,亂搞一通
也要改革司法錄取的方式,沒出過社會的書呆子常判出違反常理的判決

當你相關的制度做好,一個案件要判到死刑且執行
至少都會經過5~6次甚至幾十次的判決
在速審法通過之後,只要案件證據有疑慮,就不容易死刑定讞
因為死刑證據有疑慮一定會被發回更審,更審超過一定次數就不會是死刑

在這樣的情況下,冤案誤殺的可能性會比死刑犯再犯造成的死亡多嗎?
沒有完美無漏洞的制度,我們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不能因噎廢食
就如同不會因為小概率的併發症,就不打新生兒疫苗
舊 2018-08-20, 02:17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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