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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是基本薪資 跟勞基法一樣是最基本的條件
為什麼每次漲基本工資就是賣吃的最快反應
一般人覺得各類小吃業或服務店面的最快漲價
因為這保障的基本時薪 很多就是基層餐飲跟清潔服務業在領的
他們還是靠兩頭班這種累積時數來賺
中餐跟晚餐較忙 老闆就請個人幫忙
不忙的時候連時薪都不想讓你領才出現的兩頭班
連最發達的首都圈都很多這種的
也不是什麼只有假大學生才領
很多人中途就業。中途失婚單親 各種人生原因
一個社會是靠各階層累積起來
該不會有人以為城市就是都高階行業
沒人提供基層服務機能 以為便利的生活怎麼來的
如果要強調薪水勞動條件各憑本事
那勞基法也該順便廢了
因為每個人身體條件都不同
有人就是能連上一個月班不休息賺得多
有人本事好 一個月休20天假也能領高薪
何必管制上班時數天數
反正獲利跟風險都自負責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想自己爽而已
自己要領薪水高 但是別人不行 東西也不能漲
買東西連門都不出去要送到家 但運費不能漲 假日不能停送
這種心態顯現在各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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