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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Adsmt
這樣講很奇怪,要賺的話,賭場一定是最賺的,而且沒有風險(如果合法化)。黑道應該是全力支持賭場合法化才對。現在遮遮掩掩,規模就有限,沒辦法賺大錢。
賭場當年如果沒有侯寬仁等人
現在應該已經被合法化了

當年他們搞出了一個大案 叫 周朝先電玩弊案

把所有受惠的賊頭 公務員 檢察官 通通...


引用:
他在民國七十四年也籌組了「台北市遊藝場商業公會」,自己擔任將近十年的理事長。

當了理事長之後,他開始動員旗下幹部,到國會和行政機關展開遊說,並且多次招待民意代表、官員出國考察。經過長期努力後,果然讓行政院通過了「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辦法」,把所謂的電動玩具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從事賭博性」,第二類是「變更為賭博性」,第三類是「非賭博性」。這其中,第一、二類的電動玩具屬於違禁物,可以依法查扣,但第三類則不涉及違法,所以主管機關應該開放,讓民眾有一個娛樂的場所。

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5658215

2004-02-28 17:13:00 | 人氣(16,274) |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周人蔘檔案(二
舊 2018-08-17, 05:14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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