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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正常上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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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只要勞工居住地或工作地點有一處宣布停班課,
勞工都有權利不出勤,僱主沒有給付當日工資的義務,也不能作不利處分,
包括不能記曠職、扣全勤獎金和要求事後補班,若基於業務需要,
勞工一定要去上班,需經勞資協議同意,當然要給付當日工資,
依該要點僱主宜加發工資,但沒有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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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勞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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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n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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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10: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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