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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gen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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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66
潛規則是因為經驗的累積~
久而久之約定成俗~可以減少爭議跟麻煩

這樣說好了~
很多狀況因為沒遇過沒發生所以遇到了不知道怎樣處裡
大多就會拿之前的人遇過的狀況來解釋~
雖然不是一定正確~也會因地制宜~
但是大都可以順利的解決~以及避免日後再次發生

雖然不是法律~但是可以讓大家減少麻煩~
畢竟人多就要有共識~才不會混亂
不然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之後就是起爭執了~這樣沒比較好吧

啥事都要用到法律制定...講真的~也太痛苦了吧
而且~規則是人訂的...人隨時想改就會改...看看現今的....


至於自行車道....本來就是給自行車騎行的...
不然跟人混在一起...不就出事率更高....
行人出現在省道~快速道路...也是一樣的道理吧
至於車速的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第115至132條)慢車,並未規定慢車之速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第69條至77條)亦未規定不遵速限之處罰。道路上若有速限標誌,慢車通常情況下無法超過速限規定

我覺得~大家互相多尊重跟禮讓~社會更美好
如果事事都要爭贏....
其實輸掉的是更多的...(時間.+心情..)


引用:
作者netblue
操場還有這種潛規則?

無視,認真就輸了

河岸自行車道也是,一堆車隊、跑步隊的佔用一大段路,
根本影響其他人的活動,這些人有想過其他人的感受嘛?

尤其自行車隊的,速度都很快,
根本無視行人甚至小孩子

河岸自行車道不是用來比快、訓練的吧∼
想比快,幹嘛不去馬路上跟機車比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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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請多指教
舊 2018-07-06, 09:2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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