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貓神官
資訊部門要自負盈虧的話那就回報上頭,一切比照外包廠商
系統維護要簽MA,到現場處理以小時為單位付款,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價
這樣一年下來營收應該可以是正數


問題就在"簽下維護合約"在老闆眼中可能會算在業務(?)的功勞。

如此一來維修的部門永遠都是負的。出工自己的車要報油錢、誤餐、差旅(遠的話)。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8-07-01, 05:49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