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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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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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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這本來就沒有不對呀
以空氣汙染防制的觀點來看,哪有分老車新車
理論上都應一視同仁,給10年的期限已經算差不多了
超過10年的車應該要自行改裝更好的觸媒排氣管
或者更動行車電腦讓車輛更耗油更沒馬力但是排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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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立法這樣搞的
你什麼時候買的車 就是用當時的標準去驗
舊車就是停產 沒得修 或者修理不划算 自然汰換
台灣早就停產2行程車 現在還有掛牌的剩很少了
一般人買車叫做消費者
工廠那叫做營利機構
懂?
檢驗執行端要嚴查 很好啊
這次不就是要對民生用車動手?
阿那些烏賊工廠到底要認真抓了沒?
不要永遠碰到財團就裝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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