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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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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引用:
美國《精神障礙的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對回避型人格的特徵定義爲:
1.很容易因他人的批評或不贊同而受到傷害。
2.除了至親之外,沒有好朋友或知心人(或僅有一個)。
3.除非確信受歡迎,一般總是不願捲入他人事務之中。
4.行爲退縮,對需要人際交往的社會活動或工作總是儘量逃避。
5.心理自卑,在社交場合總是緘默無語,怕惹人笑話,怕回答不出問題。
6.敏感羞澀,害怕在別人面前露出窘態。
7.在做那些普通的但不在自己常規之中的事時,總是誇大潛在的困難、危險或可能的冒險。
只要滿足其中的四項,即可診斷爲回避型人格


該論述謬誤會出現在 ....

1. 每一個社會正常人都會經歷這7項 ~ 屬於自然的人際本能 . 沒有任何社會人可消滅它

2. 通過這手冊對人的檢驗 . 意涉該7項獨立存在 . 而不視為一體的互關係結構

3. 觀察用以統計 . 必俱有的缺陷 (數學不是真理真實)

若 . 要避免看待該手冊而進入填鴨吸收 + 照本宣科 + 知識教條化
那就得訪問該手冊的制定背景與支撐它的原始論述
舊 2018-06-28, 08:5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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