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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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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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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7io
高雄一個月13000很貴了.
除了雙北 桃園 新竹.
一般公寓住家一個月10000就差不多了.

他都有付房租 什麼叫"佔用"?

如果13000很貴,那他何必堅持不搬?
而且很早雙方租賃合約就已經期滿,國軍英雄館方面也告訴他不再長期承租給他。
即使明確告知了,但他還是不願搬走,這不叫佔用不然叫?
難道他不搬走,只要他照常付房租,國軍英雄館就必須繼續租給他?
舊 2018-06-26, 06:2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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