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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引用:
作者EAC212
如果他身份不符不能租..那一開始就不該租給他,
如果不能長租,那就連續短期租約,
如果房子未來還是要繼續出租,那我也不能理解既然別人能租為何他不能續租?
如果説他的13000叫低估.... 其他房間和其他住戶呢?
說好的居住正義呢?
只看到一堆人被媒體牽著走?



問題他又不是軍人,搞到以後老百姓的優惠都沒了,而且老百姓租金也變高。
舊 2018-06-25, 06:1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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