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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離職帶客戶去新公司下單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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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
Earstorm-5
是說有那種契約是有代價的, 60~70%的原本收入? 忘記了, 我目前看到幾個不爽離職員工的公司都沒半個可能會付這種錢.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7-3 :上限2年,每個月需補貼平均薪資50%以上
樓主的朋友有拿到這個補償嗎?
2018-06-15, 04: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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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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