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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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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是說有那種契約是有代價的, 60~70%的原本收入? 忘記了, 我目前看到幾個不爽離職員工的公司都沒半個可能會付這種錢.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7-3 :上限2年,每個月需補貼平均薪資50%以上

樓主的朋友有拿到這個補償嗎?
舊 2018-06-15, 04:1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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