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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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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第一次碰見公司這麼做,所以才納悶這是合法或非法。
交通津貼不計,底薪加伙食津貼還是有超過基本工資的。
但原本是包在工資內的東西,卻變成真的要員工實際使用報帳才願意給,這我是覺得不合理。
雖然1000是不多,可是這有點半強迫消費的意思了。
所得稅不清楚,因為才剛進去。
目前已知的是他的薪資總共就是28000,底薪24600,伙食津貼2400,交通津貼1000。
不過底薪加伙食津貼也有27000,但公司給他保的勞保級距只有25200,不知道這是正常還是公司偷雞?
我也是跟他說這公司別去比較好,會算這麼細的公司真的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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