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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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xel_K
這個東西不能亂假設,更何況你假設的第二點就錯了,接下來就一路錯.
你"想"約跑,所以跟你出來吃飯的女人就是"想"跟你約跑?.....
你約人出來吃飯都是直接說明要"約跑"嗎?
小李子上過這麼多人,其中有不乏自願的,你說他缺女人嗎?
為何還要迷 三女 呢? (被打碼的字)
其實,台灣女孩普遍對西方男生有好感是沒錯,不過也容易落入"缺乏警覺"
除了上酒吧釣一夜情的之外,一般人從 [有好感] 到 [上 床],是要一段時間的,至少幾次約會。
而這個土爾其人很明顯就想上床。
台女可能只是缺乏警覺,跟他回家只是想多認識他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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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啊,土耳其人很明顯是要約跑啊∼從他的角度來看,在有名到約跑軟體約到女生難道是要跟他細水長流嗎∼
的確女生就算是在約跑軟體搭上土耳其人,也不代表她就要約跑。但是大家是不是忽略了這兩點: 1.沒強迫(至少驗不出傷)2. 女主證詞反覆。以證據來看,土耳其人沒有性侵啊,有沒有性騷擾也很難判定。
要知道,吿性侵是很容易讓人身敗名裂的報復方式,尤其是一旦吿下去,基本上檢察官是以推定有罪的方式在起訴,而近年來有不少案件要不是有行房紀錄器,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的人生因此而毀掉∼
ps 小李子的案件跟這個跟本是兩回事,不能混在一起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