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為了孝親費跟家人爭吵....
瀏覽單個文章
bluec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
Eland
家裡本來就把資源都給男生
假設樓主所得稅級距5%(所得稅級距若是12%的人應該沒這麼多困擾)
扶養免稅額132000 * 0.05 = 6600.
平均每月 6600/12 = 550.
這是樓主損失的金額。
每月少了550,要求別人每月回饋5000,比例上並不合理。
如果房子財產都是樓主繼承,我覺得是沒什麼好說的。
若父母財產尚未分配,法律上姊姊是有平分的權利的,即使已經分配,特留份的狀況也須留意,這種情況要求姊姊負擔父母生活費還算合理
2018-06-02, 01:50 PM #
25
bluec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lueck
查詢bluec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luec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