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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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phyr
如同我所說技術本身並沒有問題 ,問題是人的不當使用此行為
就跟刀就算被用來殺人 ,有問題的也是拿刀殺人的行為而非刀本身
再者但是因為原文完全沒有解釋該案例側掛所運用的的狀態
(後來補充大家屁股安分黏在椅子上都能以同速輕鬆過彎的場合)
所以第一段的內容看完給人的認知就是就是"側掛蠻蠢的"
而非"為了側掛而側掛 ,完全不必要的側掛蠻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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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大概是賽車愛好者?所以看上去很想幫這個「動作」洗白
不過算「它」運氣不好,跟錯「使用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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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phyr
有無超速 ?
在多車道有無依規定行駛 ?
是否有蛇行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 ?
變換車道有無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 ?
有違規就依照正確的條文規範來檢視才合乎法治的精神
缺乏用路常識這個說法基本上過於空泛也缺乏法律效力的約束效果
就跟說人駕照用雞腿換的一樣 ,雖可以表達心中的不滿與怒氣但對現實的幫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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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不想詳述所有細項,而且也不想在這追究法律責任
事到如今也無法讓我的「說詞」能產生什麼法律效力,那些都是我一時回憶起的事了
我現在沒有意思去一條一條去細數他的罪狀,也沒打算讓我那些話對現實有什麼幫助
你提的那些他沒有一項是沒有違規的,但基本上在閒聊時去追究那些細項沒什麼意義
所謂缺乏常識,不用翻法條、不用去考試,就是最廣為人知的基本行為約束他都無法遵守
一般看倌只需要知道那人很愛耍蠢,就行了
